她身份证丢失“被法人”上逃税黑名单,自证清白竟这么难

人民日报 | 2019-05-24 16:36

如果不是准备出国探望女儿,江苏南京的黄女士也许永远不会发现自己“被法人”的秘密。

今年1月15日,积攒了一年来的假期,黄女士终于放下工作,一早出发赶到上海浦东机场,准备飞往加拿大看望在那里读书的女儿。

正要出关时,她被边防检查部门拦下。过了20分钟,她被告知“不准出境”,原因是她作为公司法人偷逃税款。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上报信息,边防检查部门限制其离境。她得知,自己名下在北京有一家公司,名叫北京驿銮广告有限公司。

“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搞错了。”黄女士说,她一直在南京工作,怎么会跑到北京办公司、怎么会逃税?

无奈之下,她打电话联系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系统显示,黄女士于2016年3月在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注册成立了这家公司,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不久前,该公司偷逃税款17万元,黄女士因此被列入逃税黑名单。

身份证丢失后被注册了三家公司

“我从来没有在北京办过公司,更不会逃税。”黄女士觉得这是个“误会”,希望能解除黑名单尽快出境。

“可是我们这里材料很齐全,确实是你办理的公司啊!”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也很疑惑。

黄女士最终未能出境,无奈之下,她硬着头皮去寻找“被法人”的真相。

1月17日,她来到在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见到了“北京驿銮广告有限公司”的《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书显示,黄女士是法定代表人,其中还有她的“亲笔签名”,黄女士一看就不是自己的笔迹。而在第四页上附有身份证复印件,而这竟然是她2015年丢失的那张身份证。

她回忆说,2015年一次出差途中,身份证不小心丢失。回到南京后,她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挂失、补办,一个月后拿到了新身份证。

她突然想到,2016年,她到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发现“自己”在广西已注册了网银,“当时以为只是身份信息被泄露,也没有太在意。”

后来,那张丢失的身份证逐渐被淡忘,而这次身份证再次出现,她被“吓坏了”。

更让她诧异的是,她在天眼查询后发现,自己名下还有另外两家公司在天津注册。其中,名为天津鼎旺金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黄女士持股比例达90%,并担任“法人”,而名为“李剑英”的人控股10%。

另一家名为天津市锦杰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也成立于2017年。这家注册资金300万的公司,黄女士控股50%,法定代表人则名叫“冯洪良”。

“我根本无暇去天津,更不可能注册两家经营内容完全不同的公司。”黄女士回忆说,那时候在南京处理项目,根本没时间去天津,更不用说去开公司了。另外,她也压根儿不认识“李剑英”和“冯洪良”这两个人。

无奈之下,她赶往北京密云区太师屯镇派出所报案。民警告知她“因时间太久无法立案,而且天津的两家公司不归太师屯镇派出所负责”。在她的一再坚持下,民警为她做了笔录,并开具了一份报警证明。

随后,黄女士再次致电北京市密云区地方税务局。税务局表示,只有工商部门调查后,证实不是黄女士自己开设的公司,撤销注册信息后才能解除她的出境限制。

艰难的“自证清白”

“冒用我身份的人用代办委托书注册了公司,伪造了我的签名,很容易就注册了公司,但想要注销却这么难。”黄女士说,想要自证清白是一条漫漫长路。

回到南京后,黄女士花了3000元,找了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做笔迹鉴定。

等了一个多月,她终于得到“字迹不一致”的证明,“虽然这个结论显而易见。”

3月7日,黄女士拿着笔迹鉴定等一系列材料,再次来到北京。密云区太师屯镇镇工商所工作人员检查了材料,并做了笔录,便通知她回家等候消息,工作人员安慰她“要放宽心态”。

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只是注销公司的第一步。想要将自己从黑名单移除,“整个流程快则半年,长则需要一年,而且结果难以预料。”

为了这件事,黄女士多次往返与南京与北京之间,自掏路费跑了工商、税务、公安多个部门,也没法自证清白,这让她感到很无奈。“这件事情在物质和精神方面都给我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黄女士的女儿孤身一人在国外,直到现在,因为自己仍在限制出境黑名单中,无法出国看她。

她并非没有想过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律师告诉她,即使法院受理立案,当初代理开办公司的中间委托人必须要到庭,但由于此人无处可寻,为此法院会有3个月的公告等待时间。

即使委托人不到场,法院判黄女士胜诉,执行还需等待6个月判决公告期。

律师告诉她,预测法院很有可能因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而且这种可能性更大。”

如今,更让她担心的是,即使这三家公司最终注销,那个拿着她丢失的身份证的“神秘人”,会不会又去别的地方故技重施、再以她的身份注册公司,再次给她带来从天而降的麻烦?

5月20日,黄女士寄出了最后一份证明文书,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税务所也开出了“撤销决定书”。

黄女士告诉记者,太师屯镇税务所正在办理信息上报,“先报区局、再报市局,最后才能取消边防检查部门的控制信息”。

5月22日,记者联系了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税务所,工作人员表示此类事件在当地也不多见,目前北京驿銮广告有限公司的法人身份还未被注销,“受害者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看事件进展情况。”

身份证盗用乱象亟待破解

“现在酒店开房都需要拍照核对身份信息,注册公司这么大的事,怎么能不实名认证呢?”黄女士一直有这个疑问。

听说黄女士的遭遇后,她身边的朋友们纷纷开始自查,汤先生通过天眼查询到,自己名下竟然有了13家公司,“所幸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失,我人在国外也无法处理,但这无疑就像13颗定时炸弹一样,随时都可能引爆。”汤先生告诉记者。

针对屡禁不止的身份证信息被盗用乱象,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解志勇认为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现行二代身份证的制造技术本身存在缺陷,身份证芯片内的信息并不会因为挂失而失效,一旦身份证丢失或者被盗,就会有被不法分子盗用的可能;另一方面,公安、工商等许多政府部门没有共享信息,比如公安机关掌握的身份证挂失记录,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并没有掌握。

解志勇说,目前,工商部门及其他一些国家机关使用身份证的程序不严格、不规范,“只需要一张身份证,通过线上办理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册。”一些本人不到场的代理业务应该受到严格的法律程序规范和审查,“另外,目前对于身份证盗用、冒用的惩罚力度偏轻。” 解志勇说,目前的惩罚方式主要是拘留和罚款。实际上,应当按照《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居民身份证法》,甚至按照《刑法》设置相关的法律责任,才能减轻、减少这种情况。

对于“被法人”的受害者,解志勇认为应该设定单独的法律程序,对这些已经进入失信名单的公民进行救济,比如加快涉事案件的调查、审理等,尽早恢复公民的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目前已完成开发工作,并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今年3月1日在河南率先上线服务,将逐渐向全国推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该系统包括企业登记相关自然人身份验证APP和企业登记注册办理联网查验两大功能模块,兼顾实名验证和注册便利两个方面,将对线下申请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负责人、高管、经办人等相关自然人实行实名验证。

3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相关信息显示,力争今年6月1日前,在全国其他省(区、市)完成系统对接,开始实施线下企业设立登记实名验证工作。同时,抓紧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尽早实现在企业设立登记时对身份证件挂失情况的联网查验,有效防控冒用他人身份骗取企业登记注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