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暨2026年清明节主题宣传活动在贵阳举行
3月30日,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3月31日,贵州省民政厅联合贵阳市民政局、贵阳市精神文明办、贵阳市应急局等多部门,在贵阳思亲园公墓举办“春泥护花处·思亲有清风”——贵州省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暨2026年清明节主题宣传活动。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孙拥辉,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庆华出席活动。贵阳市、云岩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活动现场
本次活动围绕“绿色殡葬——生命回归自然”“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安全祭扫——守护绿水青山”“文明殡葬——弘扬文明新风”“暖心殡葬——政策解读零距离”五大板块开展,旨在通过庄重而富有教育意义的综合性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新修订《条例》,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认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推进殡葬移风易俗,让政策红利更快惠及于民,让绿色、文明、惠民的殡葬理念深入人心,共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及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
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惠民殡葬政策
据悉,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也是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的重要导向。2025年,贵州省级层面出台《贵州省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奖补标准。贵阳市对符合条件的海葬每具骨灰奖励4000元,毕节市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群众奖励500至2000元。2025年以来,全省群众主动选择节地生态安葬4100余例,发放奖补资金46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