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拍卖房政策:打击炒房、钻漏洞等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此次政策是全国首个系统性的司法拍卖房政策,对于促进司法拍卖房市场的健康等有积极的作用。
据悉,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有相关解读和点评。
1、落实限购政策
此次政策最大的亮点在于,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这一点影响很大,意味着对于落实房产限购的城市,其法拍房也要纳入其中。
这两年,一些重点城市都推出了限购政策,但是其中部分城市的房产并不包括法拍房。这也使得此类城市法拍房的交易比较活跃,因为可以规避或回避限购政策。从这个角度看,此次政策规定,若是竞买人本身受限购政策影响,其竞拍法拍房也不允许。此类政策,将促进此类法拍房市场的更快降温,也打击了借法拍房来变相炒房的现象。
2、购房资格的界定更为清晰
此次政策明确,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换句话说,购房资格的审核将从认购到最后成交。这样做可以防范交易中扯皮的现象,能更清晰认定限购资格。一些购房者可能在认购初期没有购房资格,而认购后可能具备了购房资格,但根据此次政策规定,此类购房者本身也无法竞拍法拍房。
3、各种钻政策漏洞的行为将杜绝
此次政策明确,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政策规定,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将面临管控。
比如说,有部分买卖双方为了回避限购政策,希望通过法拍房的形式来进行交易。为了防止别的竞拍人参与,就在中间进行阻扰,最后变相让法拍房流拍,最终以债务索取的方式过户房产。类似交易都和逃避限购等政策有关,当前最高法政策规定下,类似钻政策漏洞的现象将被杜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