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院发布审判指南 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难题
12月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审判要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两起典型案例,旨在统一裁判尺度,破解案件审理“六个难”,平衡劳动者权益与平台经济发展。
据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管劲松介绍,当前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21%。2020至2024年全国法院受理相关民事纠纷约42万件,2024年以来贵州法院审理近300件,案件呈上涨趋势。但此类案件因缺乏统一指导,面临劳动关系、用工主体、侵权责任认定难,劳动者举证、职业伤害保障难,算法规则效力认定难等问题。
为破解困境,贵州省高院依据相关三年规划,经审委会审议制定《指南》。该指南梳理全国及全省典型案例,总结司法经验,有四大核心特点:一是直面痛点,明确“劳动关系三性”“算法管理合法性”等判定标准,规定劳动者需提供劳动关系初步证据,平台企业抗辩需举证,后台数据、算法规则等证据由平台提供,易篡改电子证据需公证或区块链固定;二是对标最高法指导性案例,明确平台必要运营管理不构成劳动关系,避免过度保护致业态萎缩;三是坚持平衡理念,严防侵权同时认可平台自主权,对平台强制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但实质有从属性的,仍认定劳动关系;四是细化审查要点,界定“执行任务期间”“隐形加班”等认定规则,附典型案例供参考。
发布会同步发布两起典型案例,与《指南》构建司法规则体系。为前端化解矛盾,贵州法院推广“一站式调解中心”,整合仲裁、调解、法律援助资源,联动工会、人民调解组织落实“枫桥经验”,并将司法建议与劳动法律监督衔接,约谈问题平台。同时,省高院与省人社厅强化裁审衔接,此前联合发布“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含2起新就业形态案例),后续将进一步统一裁审尺度,推动争议在仲裁阶段化解。
管劲松表示,贵州法院将持续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切实回应群众民生关切,推动劳动者权益保护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