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致人损害,谁来赔?

贵州交通广播、从江县人民法院 | 2025-03-21 11:33

未成年人可以驾驶机动车吗?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致人损害,

谁来赔?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

与使用人不一致时,

谁担责?

法官给你一一解答。

一、未成年人不可以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的年龄条件主要包括:申请大型客车、无轨电车学习驾驶证为21至45周岁;申请大型货车学习驾驶证为18至50周岁;申请其他车型学习驾驶证为18至60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此,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可能因交通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二、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致人损害,监护人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因此,家长或监护人有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督管理,防止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

三、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担责看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车主或者管理人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仍将车辆出借,则存在明显过错,需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