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昨晚喝的,人是今早被查获的,警惕隔夜酒!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5-07-08 08:19
近日,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二大队一中队执勤人员在辖区收费站正常开展工作时,一辆白色小轿车进入执勤民警视线,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打开车窗时,一股酒味扑面而来,驾驶员疑似酒驾。
随后执勤人员将驾驶员带到中队执法办案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64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闵某陈述,6月21日晚上有亲戚朋友来家里做客,他在家和亲戚一直喝酒到23时30分左右,第二天早上他想着都过了怎么久,酒气散得差不多,所以就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闵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追悔莫及。
执勤民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贵州交警提示:判断是否属于酒驾是以人体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依据,并不是喝完酒后休息时间的长短来决定。酒精很顽固,饮酒之后请多点休息时间。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酒驾醉驾危害大,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