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横穿猛跑”过马路,被撞受伤,还要负全责!
天真烂漫、活泼好动
几乎是所有孩子的天性
但孩子的大脑、身体发育远未成熟
对危险的辨识、预判能力
面对突发情况的自护本领
都远远不及成人
所以在参与道路交通时
面对同样情况
孩子更易发生意外并遭受伤害
当前正值暑假
孩子们在外面玩耍的时间大大增加
蜀黍提醒广大家长注意
孩子在外玩耍时
一定要教育引导孩子
过马路,切勿横穿猛跑!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23年8月2日11时32分许,黄某驾驶号牌为贵C23***的电动自行车,由遵义市桐梓县西门方向往官渡河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娄山关街道营盘山路口处时,与行人唐某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唐某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桐梓县交警大队民警核实,事发当日,小孩唐某与同学相约外出玩耍,途经事发路口处时,因心急不想走斑马线,便快速跑进车流中。此时,驾驶人黄某正驾驶电动车搭载女儿外出买菜路过此地,一时避之不及,将小孩唐某撞倒在地。
监控画面显示
事发路段,不仅车流量大
而且孩子离斑马线近1米距离
事故发生后
驾驶人黄某立即上前查看唐某伤情
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随后将其送往附近医院检查
所幸车速不快,经医生检查
唐某身体并无大碍!
依法认定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行人唐某在通过路口时,未走人行横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窜出,是导致该起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无责任。
“飞来横祸”绝非突然
道路车辆川流不息
做不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可能就会有性命之忧!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孩子的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应当被每一个家庭
每一位家长所重视
没有偶然的事故
只有可预防的伤害
家长一定要让孩子
从小耳濡目染交通安全常识
让安全出行在孩子心中萌芽
让孩子学会遵守交规、自我保护
贵州公安交警提醒
在日常参与交通的过程中
家长要遵法规、做表率、言传身教
给孩子起到示范作用
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不断增强孩子自我保护意识
广大驾驶员朋友要谨慎行车
小心驾驶,看见儿童
一定要先慢、先让、先停
以免一时疏忽,付出惨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