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听“税”政丨超有料!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该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2025-12-0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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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税收热点政策解读:

超有料!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该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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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小李,收拾收拾跟我走……

小李

啊?去哪啊?我一会儿还要去税务局报税呢。

小王

今天税务局有个人所得税相关的税收政策培训,正好一起走呗。

小李

行啊,等我收拾一下。你还别说,前段时间吴总把我叫到办公室问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当时直接懵了,心想这也不是我管的业务范畴啊。

小王

这个问题多简单啊,我教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小李

那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是谁呢?

小王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小李

可是个人投资者如果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长期没有归还,是不是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小王

千万别想着钻空子!这肯定是需要申报的。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没有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以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小李

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小王

我提醒你别动歪心思啊!想把事做长久,得靠两样:一是靠谱的活儿,二是干净的底子。工作认真才能做出口碑,诚信经营才能留住客户。而依法纳税就是咱们的“底气”,咱们按规矩纳税,不仅不会吃亏,反而能让合作方更放心,这才是能长期发展走下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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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政科一科
文稿:李芸
校审:黄晓竹
角色配音:李芸
音频制作:李芸
编发:贵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