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深度丨拯救蛐蟮!

2022-08-27 23:31

蚯蚓,民间称为蛐蟮。

蚯蚓在土壤改良、消除公害、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在物质循环、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许多国家利用蚯蚓来处理生活垃圾、有机废物和净化污水。

因此,蚯蚓赢得了“地龙”“地下工作者”“大自然的园丁”等美誉。同时,它还是传统中药材。

正是这些独特价值,却给自己引来杀身之祸。

近年来,部分地方出现一种叫“地龙仪”的设备,一些不良商家和个人利用“地龙仪”对野生蚯蚓实施毁灭性捕捉。地龙仪插入地下一小会儿,方圆6平方米的蚯蚓就会全部钻出土面来,被无差别“抓捕”。

在毕节,一场“拯救蛐蟮”的行动正在展开。

8月26日,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全国检察机关首例保护蚯蚓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刘某某等四名被告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等22.6万余元。

(受访者供图)

疯狂的捕捉

威宁自治县,地处贵州省西北部,与云南省毗连,是贵州省面积最大的自治县。威宁80%以上海拔超过2000米,县境气候温凉,适于马铃薯、甜菜作物生长,是贵州马铃薯良种基地和甜菜生产基地,高原草场面积大,畜牧业发达。

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及气候条件,使得这里适宜一种陆生环节野生动物——蚯蚓的生长繁殖。

千百年来,这些“生态工程师”一直在这片土地上默默奉献。然而,自2021年10月份开始,威宁涌入了一批不速之客,他们将大量电击蚯蚓的设备(地龙仪)带到威宁,散发给当地村民并教会他们使用方法,让村民大量使用地龙仪电击蚯蚓,形成了一条捕杀、收购、加工、销售蚯蚓的灰色利益链。刘某某等4人就是其中的一队。

蚯蚓是心脑血管疾病用药的原材料之一。数据显示,目前每年的市场需求量大约在675吨左右。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村民们往往使用地龙仪对蚯蚓进行毁灭性捕捉。他们循着蚯蚓留在地表的粪便,把地龙仪插入地里,短短一分钟左右,方圆约6平方米范围内,野生蚯蚓无论大小就会全部会钻出地面。

(受访者供图) 被告晾晒的蚯蚓

将捕捉到的蚯蚓加工晾干后,再卖到中药材市场。据称,要10斤湿蚯蚓才可以晾晒1斤干蚯蚓。而地龙仪每充满一次电就能工作5小时。在蚯蚓相对较多的地方,只需20分钟就可以捕捉5、6斤蚯蚓。

当地村干部告诉动静记者,春季的梅花山一带,是蚯蚓捕捉者出没较多的地方。因该地阴雨连绵、云遮雾罩的气候,适于蚯蚓生长和活动。这个时候,公路的两边不时会响起此起彼伏的地龙仪捕捉蚯蚓时发出的滴滴声。

在威宁县二塘镇梅花社区居委会旁边约10米的树林里,有时也能看到个别村民捕捉蚯蚓的身影。梅花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洪先将身体转了一圈,指着四周山坡无奈地说:“多的时候,有100多人,有本地的,也有其他乡镇的。给他们打招呼,不听呀。今天在这里打蚯蚓,明天又到那里去了。”

梅花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洪先

给蚯蚓开膛、冲洗、晾晒是非常耗费劳力的活,收购蚯蚓的外省人常常租下当地的民房用作加工场所,忙不过来的时候,他们就雇当地的村民帮忙。

在刘某某曾经租用的民房门口,地面堆积了一层厚厚的蚯蚓粪,这是为蚯蚓开膛后留下的残渣。院子里,还遗留了晾晒蚯蚓的铁丝网。这些遗留的迹象,仍能感受到当初忙碌的场景。

被告出租房外堆积了一层厚厚的蚯蚓粪

而出租房内外则散发着巨大的臭味,初见如此场景的村民,会感觉恶心。尽管如此,但逐利的村民依然趋之若鹜。

电击蚯蚓的设备多为“三无”产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电蚯蚓时,有好几个村民的手指曾被电“糊”,但这依然阻止不了村民们的“财富梦”。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爱从一位收购商处了解到,仅今年3月9日到5月31日,就从威宁发出1804公斤干蚯蚓。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爱

诉讼的难题

“以前我们这里经常能看到蚯蚓的粪便,刨开干草,能看到很多蚯蚓,现在很少看到了。”威宁自治县二塘镇梅花社区村民马永良告诉动静记者。

滥捕蚯蚓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了破坏。虽然蚯蚓不是保护动物,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科学家於方认为:“土壤当中的这个蚯蚓数量减少以后,会造成土壤结构变差、硬化,植被发生退化。进而影响整个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发挥,对生物多样性造成进一步的影响。”

面对越来越疯狂的滥捕蚯蚓现象,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化宏认为,电击蚯蚓这件事绝不能听之任之,检察机关必须要有所作为。

经了解,此前全国检察机关尚无蚯蚓保护方面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威宁自治县检察院下定决心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虽然有难度,但是案件的办理对威宁高原生态环境的保护意义重大。”王化宏说。

今年4月起,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展开了“拯救蚯蚓”行动,并迅速展开调查。

(受访者供图)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展开了“拯救蚯蚓”行动

但案件办理并非一帆风顺。王化宏说,由于蚯蚓未被列入保护名录,缺乏行政执法具体依据,遇到了适用法律的难题。“蚯蚓并未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也就是‘三有’动物名录,所以说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也给行政执法和司法带来困难。取证时当事人不配合、证人不配合的情况很常见。”

此前,全国针对电击蚯蚓的行为各地处理方式不一,定性也存在争议。经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三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共同分析研判,最终决定选取电击蚯蚓比较泛滥的二塘镇开始着手民事公益诉讼调查。

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很快掌握了河南人刘某某等组织村民捕捉、收购、加工和销售野生蚯蚓的信息,累计向安徽、福建等地销售干蚯蚓达985.5千克。

被告曾经的出租房

为了弄清楚刘某某等人的行为对当地生态环境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破坏,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还聘请了专业机构出具了鉴定结果。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郝艳介绍,“依据公开公认的算法,根据检察院提供的被告收购的蚯蚓量,来计算它究竟能产生多少蚯蚓粪,从而来核算生态价值的损失。”

调查取证完成后,根据民事公益诉讼管辖规定,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本案移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并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的意义

有关数据显示,蚯蚓的市场需求量从2010年的400吨上涨至2020年的约675吨。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全国的野生蚯蚓保护已成难题。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化宏表示,截至目前,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电击、收购、加工蚯蚓已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

这些案件的办理,目前已在全国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王化宏说,“今年7月,最高检已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蚯蚓保护行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厅等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野生蚯蚓保护,改善土壤生态环境的通知》,蚯蚓保护已在全国大多数省份得到重视。”

(受访者供图)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化宏(右)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科学家於方也认为,这一案件的胜诉,从全国来看,将产生极大的社会意义。将达到保护一种群,教育一片区,服务大生态的效果。“这个案例,对于推动蚯蚓这样具有比较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的动物,进入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范畴,具有一个重要的推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