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检察机关依法对黄应江、黄家发提起公诉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2021-02-22 20:53
日前,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原副书记、原县房产管理局局长黄应江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金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应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金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应江利用担任金沙县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监,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家发(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黄家发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至2020年以来,被告人黄家发利用担任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