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12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将不再销售!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5-11-28 07:55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25号公告,要求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自2025年12月1日起全部予以注销;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自2025年12月1日起全部予以撤销。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为严格落实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

及国家认监委2025年第25号公告要求

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现作如下提示

一图读懂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