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企 | 国家药监局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法治日报 | 2021-10-23 15:43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称,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国家药监局将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该行动将集中整治网络销售突出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记者了解到,2021年我国化妆品监管迎来新格局,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今年1月1日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后,《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配套规章文件相继发布实施,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适宜的环境。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首要工作重点是,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未备案、冒用他人注册证、已要求停止经营的化妆品。此次专项行动明确了销售化妆品的电子商务平台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根据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化妆品开展集中检查,对违规的化妆品,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或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及时制止。此次专项行动还将重点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包括标签内容与注册或备案资料不一致、虚假或引人误解、明示暗示医疗作用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化妆品产业在消费需求的推动下不断发展壮大。当前,化妆品持证生产企业数量达5400余家,各类化妆品注册备案主体8.7万余家,有效注册备案产品数量近160万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化妆品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