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中快讯|民事检察解民忧·联合调解促和谐——观山湖区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涉物业服务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

贵州广播电视台教育事业部 | 2026-06-05 09:57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日,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涉物业服务领域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实现案结事了。

申请人汪某与某物业公司涉及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物业公司将其起诉后,当事人与对方达成口头和解协议并履行了部分义务,但因法律意识淡薄,未重视法院传票,以为已经和解了就不需要参加庭审了,也未将和解协议提交法官。法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结果与当事人真实意愿产生偏差。

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向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生效裁判监督。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案件争议根源并非法院程序违法,而是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未能及时向法庭主张权利。经调查核实,检察官确认双方存在庭外和解协议,当事人已实际履行大部分义务。

鉴于案件涉及物业服务领域,虽涉案金额不大但关乎民生根本,观山湖区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邀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介入。检察官负责释法说理,行政主管部门发挥行业优势,督促对方正视问题。经多次联合调解,检察官从法理、情理、治理三个维度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和解。物业公司主动承诺按照之前的和解协议履行,当事人当场撤回监督申请。案件化解后,当事人由衷感慨:“虽然这笔钱听起来不多,但对老百姓来说却是一大笔钱。多亏了检察官耐心调解,我这块心病终于落地了!”

观山湖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因程序合法而忽视实体公正,不因案件标的小而降低工作标准。今后将继续深化“检护民生”工作,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稿人:张雅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