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内发生二次事故,双方都要担责!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5-04-13 09:01

近日,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队一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杭瑞高速公路毕节往六盘水方向鸡公山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

经了解,一辆满载动物粪便的货车因突发爆胎故障,停在隧道行车道。司机未按规定在车后摆放安全标志,约10分钟后,后方一辆小型客车避让不及,直接追尾货车,造成小客车车头严重变形,副驾驶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调配警力赶赴现场。一组人员在隧道入口实施交通管制,引导车辆有序绕行;另一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救援。

民警联系清障车辆将事故车辆拖离,清理路面散落物,在事故发生30分钟后隧道恢复正常通行。

货车驾驶人成某交代,其驾驶川H籍货车在纳雍县装载货物后,准备运往六盘水市,在行驶至杭瑞高速鸡公山隧道内时车辆发生故障停在行车道,随后就打开了应急警示灯,由于自己没有随车携带反光三角架,只能拿着一把扫帚充当反光标志在车后方摇晃,提示后方来车减速避让,随后就发生了二次事故。

小客车驾驶人陈某交代,其驾驶贵F籍小型客车从纳雍县出发,准备到新房乡以角收费站下高速,在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在看到有个人在隧道内拿着东西摇晃时已经来不及刹车,随后直接追在货车的尾部上,幸好都系了安全带,其副驾驶的乘客赵某经过医院检查后受轻微伤,无生命危险。

事故成因:

1. 货车司机安全意识薄弱,在车辆故障后未按规定在来车方向适当距离设置警告标志,是导致二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 隧道内光线较暗,小客车司机行驶过程中注意力不够集中,未能及时发现前方故障货车,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因素之一。

事故认定:

由于货车驾驶人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小客车驾驶人陈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其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贵州交警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路上万一出问题

做任何事都要以

保证自身安全为先

二次事故“猛于虎”

关乎生命安全的事

一刻都不能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