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GQP***驾驶人谢某某,罚款3000元,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6-04-12 09:15

近日,安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区三大队在惠大线89公里200米处开展夜间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16时10分许,一辆车牌贵GQP***号的小型面包车迎面驶来,执勤的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人谢某某摇下车窗后眼神闪躲,民警闻到车内有淡淡酒味,随后将其带到室内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谢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谢某某称,中午在朋友家喝了一杯酒,自我感觉很清醒,便侥幸开车上路。

在对该驾驶人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时,民警发现谢某某曾于2017年8月8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过,且其此前驾驶证因醉驾被依法吊销,目前属于无证状态。

最后,民警针对其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的两项违法合并处理,依法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日并限制其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

贵州公安交管提示

一次酒驾 终身记录

切勿心存侥幸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而再

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 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