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推动西部计划提质增效
在4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上,团河南省委、团重庆市委、四川省财政厅、宁夏大学、聊城大学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西部计划招募宣传、培训派遣、管理服务、政策保障、就业支持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近年来,四川省财政厅积极加强与各省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障制度,规范西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流程,进一步明确了西部计划专项经费划拨方式,为全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自2003年以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已在四川实施20年,累计招募派遣志愿者3.3万余人次,覆盖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一大批志愿者通过西部计划服务四川、奉献四川、扎根四川,为全省基础教育、扶贫开发、留守学生关爱等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
近年来,四川省着眼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重点工作,持续推动西部计划项目提质增效,全省西部计划项目实施规模由2021年的3514人扩大到2022年的4899人,增幅达40%。2021—2023年,四川省统筹中、省、市、县四级资金,共计安排西部计划专项资金7.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6亿元,省级财政资金0.4亿元,市(县)级配套资金4.2亿元,有力保障了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工作等经费支出。
持续加大经费统筹力度
省、市、县三级财政同向发力,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保障力度。四川省财政厅会同团省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出台《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对全国和省级地方项目均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市级和县级地方项目参照全国项目标准和要求执行。同时,要求各服务地负责每月为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及必要的生活、学习条件,按规定为志愿者提供在岗服务期间用餐、通讯、交通等补贴,为西部计划项目办提供必要工作经费。
持续完善经费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西部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四川省财政厅会同团省委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西部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明确了财政厅和团省委的管理职责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并对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优化资金拨付方式。一方面,从2022年开始四川省将西部计划专项资金拨付方式调整为:团省委提出志愿者个人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后按程序下达至相关市县财政部门,再由市县财政部门拨付同级团委,由团委据实发放至志愿者个人。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慰问、日常管理、购买商业保险等工作经费纳入团省委部门预算管理,由团省委统一组织实施。另一方面,财政厅根据项目实施周期为当年8月至次年7月的实际情况,采取分段下达经费的方式,即每年12月底按照前一年度实施规模提前下达全年经费,待8月新招募志愿者上岗后,进行结算下达调整,确保专项经费科学测算和项目良性运转。
持续加强专项资金监管
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实施动态跟踪管理。一方面,按照中央和省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将志愿者经费保障工作纳入预算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经费使用管理。另一方面,省级常态化开展志愿者基本保障情况抽查工作,重点针对志愿者岗位补贴、社会保险、住宿等基本保障落实情况,确保年度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在岗志愿者人数的2/3。
下一步,四川将继续按照团中央、财政部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强化资金统筹保障,进一步加强对西部计划志愿者“引、用、留”全环节的管理和服务,落实相关激励保障政策,为志愿者服务基层提供良好环境。
(以上是四川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陈光凤在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上的交流发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