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凌晨醉驾被查处,司机:“孩子在家哭闹呢~”
深夜,女子醉驾被查
连连求放过
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23年7月20日0时32分,黔西南州兴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体育南路开展重点时段酒驾醉驾查缉行动,发现附近一辆贵E****8号牌黑色小型轿车欲调头逃离,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
当民警到达车前时
车内飘散出来一股浓重的酒气
驾驶位上的女子
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民警了解情况时
女子突然情绪崩溃
“麻烦您放过我!孩子还在家哭闹呢!”
见此情形
民警一边安抚女子
一边给女子讲解酒驾危害
女子情绪平复后
民警才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现场>>>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黄某的吹气值为112mg/100ml,符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
舍不得让孩子受到一点伤害
为了孩子,请勿酒驾
经调查,7月19日晚,驾驶人黄某与朋友在酒吧喝酒,但因孩子在家哭闹,自己一时着急便驾车回家。
本来想着,酒吧不远
不会有啥事儿
谁料,中途被民警查获
才有了刚开始的一幕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黄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目前,黄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同样的时间
同样的事情
发生在百里之外的兴义市
2023年7月20日0时38分,黔西南州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湖南街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检查过程中
民警察觉一股浓烈的酒味
经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筛查
筛查棒爆闪并提示有酒驾嫌疑
检测现场>>>
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王某结果为96mg/100ml,符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进一步检查
发现驾驶人王某
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经调查,7月20日0时38分许,驾驶人王某在辖区九龙二路某钢化厂与两位同事喝酒,因媳妇在上夜班,孩子一人在家哭闹,便驾驶二轮摩托车赶回家中,途中被民警查获。
目前,戴某因无证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已暂扣其机动车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饮酒后为何不能驾驶机动车
因为酒精严重影响着
驾驶人的驾驶能力
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❶ 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❷ 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脚触觉能力,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❸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贵州交警提醒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作为驾驶员
应当切实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出行拒绝酒驾
作为父母,更应该为孩子考虑
同时以自身的良好品行
为孩子做个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