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为“任性”埋单!
11月8日5名“驴友”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2万元救援费用转入江西省奉新县财政账户这笔费用将支付给参加救援的社会救援力量和群众
这是江西省首次对违规探险
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行为
进行追责

2024年10月25日下午,“驴友”一行10人前往江西省奉新县百丈山进行徒步登山探险运动,10月26日,其中5人没有听从民宿经营者建议,擅自前往未经开发的山区(天狗岭),并约定当天17时前返回民宿。然而,迟迟未归的“驴友”让民宿经营者王某很是担心,王某在尝试电话联系“驴友”后始终无果,遂报警求助。当地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消防、公安、蓝天救援等政府和社会救援力量数百人前往现场搜救。由于百丈山地形复杂,山路崎岖不平,且夜间温度较低,给搜救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经过18个小时的地毯式搜救,救援人员在修水县黄港镇杨家坪大塘嘴附近找到了5名失联“驴友”。几人除了体力不支外,身体健康无受伤情况。
- 任性“驴友”为自己的错误埋单
11月7日,宜春市政府在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对5名“驴友”进行了警示教育约谈,会上对“驴友”违反政府管理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探险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为完全民事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与会“驴友”表示后悔自己的鲁莽行为,签署了《具结悔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鉴于失联事件造成大量的公共资源浪费,“驴友”表示自愿承担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经协商,综合考量旅游者过错程度、个人承担能力和悔过认错态度,5名“驴友”共同承担2万元救援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