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之声 · 关注 | 拒不执行!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3家公司2名法人下发“催告书”
近日,贵阳市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贵州弘鑫时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贵州恒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贵州震东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上为送达单位)、贵州维诺奥斯迪家具有限公司、贵州鑫港湾家具有限公司(以上为送达个人)下发并送达“催告书”。
2022年11月大队监督员依法对贵州成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白云区铝加工厂)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园区内贵州弘鑫时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贵州恒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贵州震东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贵州维诺奥斯迪家具有限公司、贵州鑫港湾家具有限公司均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未按要求设置消火栓、无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厂房内设置办公室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等消防安全隐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当前,该园区已停止营业,园区内贵州维诺奥斯迪家具有限公司、贵州鑫港湾家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注销。且仅有该物业管理公司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在规定日期内缴纳罚款,其余公司拒不执行。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相关规定下发了《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催告书》,要求各单位及法人在催告书送达10日内缴纳行政处罚罚款,如未按要求执行,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处罚不是目的,希望这个案件能给大家一个警示,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应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这既是责任,也是义务。”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信息来源:贵阳市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通讯员: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