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路程太短了我就没戴头盔”女子未带头盔骑电动车被撞后头部受伤!
安全头盔对于无驾驶舱的驾乘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头盔在事故发生时能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发生碰撞时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的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然而总有一些人麻痹大意,不以为然,认为骑车上路不戴头盔“没啥问题”,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后悔莫及!
近日,南明交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获悉解放路原大昌隆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汤某头部受伤。南明交警二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验。
据查,该起交通事故系汽车驾驶人夏某变道过程中因未发现旁边的电动车所致,电动车驾驶人汤某被撞后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被撞击后流血受伤。在事故现场,民警发现电动自行车座包内有一个摩托车头盔,电动车驾驶人汤某显然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随后,民警前往医院了解汤某受伤情况。汤某告诉民警,她当时从鸿通城出发,准备前往解放路九悦小区,民警问她为何不佩戴安全头盔时,她说:“因为路程太短了我就没戴头盔”,并且汤某违法驶入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兴关高架桥,出桥后又继续在快车道行驶,恰逢汽车驾驶人夏某向左变道,由于汽车A柱视线盲区,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汤某头部损伤,面部和肘部多处皮肤挫擦伤和裂伤。经南明交警判定,夏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汤某负次要责任。
南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骑乘无驾驶舱的车辆请务必戴好安全头盔,防止或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