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撑腰鼓劲”
11月13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贵州高院发布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25条措施,主要包括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全方位提升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保障四个方面内容。

今年以来,为提升企业司法获得感,省法院建立了“问需于企”机制,开通12368诉讼服务营商环境专线、搭建营商环境案件网上查询通道,健全与工商联、营商办等涉企建议反馈机制,及时开展送法进企业、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进一步拓宽企业司法需求反映渠道。营商环境专线自今年5月28日开通以来,收到涉企咨询、查询或反映问题共计517件次,已办理回复487件。
同时,紧盯企业急难愁盼,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制定规范民商事涉企审判13条措施等,全力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紧盯企业多元需求,加强与金融监管、工商联、工信厅、中小企业协会等对接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推广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持续优化司法服务。紧盯企业司法获得感,部署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工程”,强化涉营商环境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涉企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在发布会上表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接下来,省法院还将对《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进行分工,确保司法举措落实落细、取得实效,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