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取公积金,后果很严重!

动静房产 | 2024-09-20 14:44

最近,贵阳市出现非法中介利用公积金缴存人政策不熟、“提”钱心切的弱点,打着代办代提公积金的旗号,诓骗缴存人利用虚假资料违规套取公积金的现象,一定程度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秩序,也给公积金缴存人带来潜在风险,为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保障住房公积金平稳健康运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8月至12月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案例一:非法中介帮助职工骗取公积金被判刑

龙岩市永定、上杭7名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先后以省外购买自住住房为由申请提取公积金。后经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查证,发现他们提供的税务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证等均系伪造。因情节严重,中心将该案 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经审理查明,龙岩某金融公司的赖某伟和赖某梅为了赚取高额费用,提供虚假发票、虚假合同等材料,为这7名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违规骗取公积金59.8万元,并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17万元, 现两名中介人员已被依法判刑。

案例二:伪造资料骗提公积金被移交公安机

2023年,职工朱某某、刘某捏造离婚事实,以租房名义骗提公积金。经与邗江区人民法院核实,朱某某、刘某提供的民事调解书确为伪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现已移交广陵公安分局。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单位、职工(个人)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政策性的特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必须满足相应政策制度规定条件,不能随心所欲、想提就提!为切实守护好公积金缴存人“钱袋子”,我们从全国范围摘选了系列因违规提取公积金受到党纪、行政或刑事处分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防范未然。如有以身试法者,一经查实,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