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淋不得雨,所以停在隧道等雨停”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近日,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停驶在隧道内,上前询问得到的原因竟是为了躲雨,而理由令人啼笑皆非。
案件详情
7月21日15时许,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四大队六中队民警对辖区高速公路开展例行巡逻,巡逻至印习高速公路天成坝隧道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亮着双闪灯,停靠在应急车道内。
将车停在此处
是因为车辆故障
还是驾驶人身体不适?
为了弄清情况
民警将警车停在白色越野车后面
下车一探究竟
停车在隧道的原因
民警来到车辆旁看见,驾驶人张某竟躺在主驾座位上呼呼大睡!
民警连续两次轻敲车窗玻璃才把他叫醒,询问后得知,张某从温水收费站上站,准备前往正安帮朋友接亲。因为把车洗干净后,遇见温水至天成坝路段正下雨,为了避免雨天行车把车弄脏影响车队形象,张某就将车停在隧道的紧急停车带内躲雨,在等待过程中不知不觉睡着了。
了解情况后
民警要求张某进入前方
仙源收费站接受处罚
张某驾车来到仙源收费站接受处罚
在收费站内,民警为张某普及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告诉他在高速应急车道、应急停车带、隧道内随意停车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民警耐心地讲解,张某也认识到自己刚才行为的危险性。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张某的行为违反了“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张某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四)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将被一次性记9分。
贵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高速公路上的应急车道
是救援通道
更是生命通道
随意占用应急车道是违法行为
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也阻扰了需要使用应急车道的车辆
与此同时,应急车道并非安全的地带
7月3日凌晨1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驾驶人由于夜间行车时感到困倦疲惫,便随意将车辆停在威围高速152公里加277米处的应急车道睡觉休息。
不曾想到没过多久,后方一辆大货车驾驶人同样因为疲劳驾驶,在丝毫没有减速的情况下,偏移车道撞上停在应急车道内的白色小轿车。
应急车道
释义: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军人、警察等执行紧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应急车道内停留。
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高速路违法停车驾驶证记分由6分调整上升至9分。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1.车辆出现紧急的故障无法行驶时,可以使用应急车道检查车辆情况,并等待救援;
2.车内人员突发疾病需要紧急护理医治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施救或等待救援。
使用应急车道注意事项
1.在占用应急车道时,需打开车辆双闪灯提示后方来车注意,放置警告三角牌在车辆后方150米处;
2.车内人员撤离车辆,以防发生事故。
贵州公安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
应急车道不是停车场
更不是休息的场所
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着想
不要随意停留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
若车辆出现故障停在应急车道内
牢记九字口诀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