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租车,又是这个原因被判全责!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2022-07-06 12:34

在道路中行驶

每个驾驶人都避免不了

转弯、掉头的需要

但操作中可不是打一把方向这么简单

大家都知道

“转弯让直行”的道理

不管是左转还是右转

当我们转弯至路口时

都应优先礼让直行车辆

否则可能就会像下面驾驶人一样

“担责任”了!

案例回顾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处获悉。7月1日14时26分许,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贵烟路桃花公园附近发生了一起出租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事故,有人受伤,请出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两车均有不同程度受损,电瓶车驾驶人因受到惊吓一直瘫坐在路边,民警赶紧上前安慰并询问其受伤情况。

幸运的是

两车在事故发生前速度不是很快

且均采取紧急避让措施

电动车驾驶人陈某仅轻微受伤

01.事故原因

监控画面显示,出租车驾驶员李某驾驶号牌为贵BU***0小型出租车搭载车上乘客,行驶至贵烟路交路口向左转弯时,与直线行驶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李某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处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

02.责任认定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出租车驾驶人李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李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陈某不承担责任。

出租车驾驶人李某在现场观看了

民警为其播放的典型事故案例后

对其转弯不礼让直行的行为表示认错

并愿意向陈某支付医药费用

最终双方在民警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让行规则有很多

常用的几条“让行规则”

你一定要记牢

赶紧学起来吧!

有标志要遵守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直行让右侧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转弯让直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右转让左转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

究其原因

不过是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机动车驾驶人也好

摩托车骑行者也罢

不要像上述案例中的当事人一样

粗心大意疏于观察路况

酿出事故,悔不当初!

请不要拿自身安全做赌注

出行请遵守交通规则

“不发生事故”比“对方全责”更重要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能够做到

安全驾驶,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