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零首付”陷阱

房开针对低迷的市场,推出了各种花式“骨折”促销,买房就送物业费、送装修和送车位等等。还有更甚者,推出零首付或者低首付,一般而言,零首付主要有三种形态:第一种是开发商直接垫资,或者以第三方的名义垫资,购房人后面分期还款或分期付款(首付分期);第二种是开发商或中介帮助购房人首付融资(首付贷),比如找小额贷公司或第三方“帮”购房人进行融资;第三种是购房人支付首付款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在银行放款后,开发商返还首付款。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少。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以一套400万的房子来计算。首付原先需要120万,你需要向银行贷款280万。向银行贷款的部分,以30年等额本息以及4.9%的利率计算,30年的利息需要254.97万,总购房成本654.97万元,月供14860元;如果零首付,直接向银行贷款400万元,总利息364.28万元,总购房成本764.25万元,月供21229元。
可以看到,零首付购房总成本比正常模式下的成本多了109万元,月供多了6369元。显然,对于掏空几个钱包才能刚刚买得起房的人来说,零首付就是一时爽,后面压力山大。

并且买房者拼力一搏的往往只是开发商急于脱手的“滞销货”。在多个出现“零首付”的地区,都无一例外位于城市远郊区域。这很容易理解,简单粗暴的“大甩卖”促销,往往是从最不容易出手的商品做起。
2017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就曾发文明确指出,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零首付”具有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与吸引力,但归根到底,这种行为本身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也很容易产生后续购房方面的信贷违约风险。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在“房住不炒”总基调下,如何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防范楼市出现“一放就炒”的现象,也考验着决策智慧和管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