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巾挡车牌,聪明反被聪明误
贵州交通广播、大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2026-11-07 12:21

古有“掩耳盗铃”,今有“毛巾遮牌”。为了躲避违停抓拍,驾驶人张某可谓煞费苦心,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难逃处罚。
2026年11月5日17时05分许,大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中队在黄泥塘镇迎宾大道200米(小地名:园区)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贵F2***5号小型普通客车后车牌被一块毛巾完全遮挡。经查,驾驶人张某从大方经过黄泥塘镇,因车辆突发故障无法行驶,他心存侥幸,怕违停被路边电子警察抓拍,便用毛巾将后车牌遮住。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某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除了用布条遮盖,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导致号牌被挡,或使用油漆、泥浆涂抹覆盖,同样属于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清晰、规范悬挂号牌是安全行车的基本要求,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