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驾驶≠自动驾驶!桂林一司机过度依赖辅助驾驶分心肇事,全责!
近年来,汽车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日益普及,有效缓解了驾驶人长途行车的疲劳压力,为便捷出行提供了助力。但不少驾驶人存在重大认知偏差,错误将智能辅助驾驶等同于全自动驾驶,开启功能后放松警惕、随意分心、疏于路况观察,埋下极大交通安全隐患,由此引发多起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绕城大队就处置了一起典型的依赖智能辅助驾驶、分心驾驶导致的单方交通事故。
7月16日8时许,绕城大队接到驾驶人周某报警,称其车辆在绕城高速(灵川往桂林方向)距离七星收费站7公里路段处,撞上道路施工锥桶,车辆发生损坏。
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经勘查,该起事故仅造成周某驾驶的车辆前部轻微受损,无人员受伤,现场无散落障碍物,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为快速恢复道路通行秩序,驾驶人周某在确认现场安全后,自行驾驶事故车辆前往绕城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通过民警详细询问及相关调查,完整还原了事故全过程。事发前,周某自行开启了车辆智能辅助驾驶功能,依托智能辅助驾驶的减负作用,周某随即放松行车安全警惕,行车途中疏于观察路面状况,双手脱离方向盘,未掌控车辆行驶状态,存在明显驾驶分心行为。
当车辆行驶至事故路段时,由于周某注意力分散、未及时接管车辆操控,车辆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未能有效应对道路施工突发场景,周某未能提前发现前方道路施工警示区域,也未及时采取减速、避让、制动等应急处置措施,最终导致车辆直接撞击道路施工安全锥桶,引发单方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全程掌控车辆行驶状态。经交管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系周某驾驶分心、未履行驾驶人安全驾驶义务导致,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针对此次事故,办案民警对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现场普及智能辅助驾驶的功能边界、适用场景,详细解读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法律法规,深刻剖析分心驾驶、懈怠驾驶的严重危害,让其充分认识自身认知误区和驾驶违法行为的风险隐患。
交警提示
智能辅助驾驶仅为行车辅助减负工具,核心作用是缓解驾驶疲劳,并不具备自动驾驶、无人驾驶功能,无法完全替代人工驾驶。车辆智能系统存在技术局限性,面对高速路段施工区域、临时障碍物、路况突变、恶劣天气等复杂突发场景,无法实现100%精准识别和有效规避,系统失效、识别滞后、判断偏差等情况时有发生。
驾驶人是车辆行驶的第一责任人,这一原则不因开启辅助驾驶功能而改变。无论车辆是否搭载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功能是否开启,驾驶人行车途中必须全程集中注意力、紧盯路面路况、手握方向盘,时刻做好随时接管车辆、应急处置突发状况的准备。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盲目迷信车辆智能系统,摒弃侥幸心理,严守交通法规,规范驾驶行为,全力保障高速道路行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