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人肆意妄为骑车“炸街”。交警:找!罚!
7月12日凌晨2:00左右,贵阳市观山湖区公安交管分局陆续接到多个市民报警和举报,均反映有一辆摩托车“炸街”。

交管分局对此非常重视,对市民报警举报信息进行梳理,将反映的路段视频根据时段逐一查找,发现04时35分林城东路有该摩托车踪迹,顺着摩托车行驶路径,将沿线摄像头逐一梳理,发现该车在观山湖区和白云区境内均有行驶轨迹,且有着烧胎、逆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
因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给查找带来一定难度,通过民警跨区走访核查,7月16日下午15时,最终锁定到一名男性嫌疑人,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南明区花果园找寻到该男子。

经了解,7月12日晚骑车事宜,正是该男子所为,于是民警将男子带回单位作相关处理。该男子表示因自己欲购买一辆摩托车,便于7月11日下午从朋友处借摩托车体验一下,但自己想到骑车有一定危险性,故选择晚上车辆较少时段从世纪城出发在观山湖区主城区和白云区进行骑行。自己所持有的驾驶证为C1,并未获取摩托车准驾资质。通过民警对其展示违法视频证据,男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接受处罚。

最后,民警对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逆行、准驾车型不符、妨碍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24分,罚款650元的处罚,并施行暂扣措施。
贵州交警温馨提示:年轻人喜爱时尚,与时俱进,无可厚非。但骑车时,请考虑老、幼、病、孕、睡眠障碍等人员的身心健康,请顾及他人的感受。我们倡议广大摩友,主要是高功率摩托车骑行者,建议晚上22时至深夜06时,不骑车出行或匀速骑行,给市民营造良好地休息环境。请广大市民若发现有商家存在出售/改装摩托车门店,请拨打12345举报。请广大摩友骑行摩托车时,遵守交通法规,戴头盔、根据限速骑行,切勿超员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