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岸七条”最新政策解读
江岸区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江岸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点击查看详情)》(以下称“岸七条”),因城因区精准施策,推动江岸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相关政策解答及补贴申领细则如下:
一、各类补贴申请渠道
1. 问:各项政策适用对象的奖励通过什么方式发放?
2. 问:我点击进去后没有查询到可以申请补贴的房屋是怎么回事?
本次“岸七条”补贴只针对202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购房群体及202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新建商品住房办证群体,系统将自动判断,请确认您的购房时间、范围、办证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二、办证契税补贴相关政策解读
1. 问:2024年5月1日前购买江岸区新建商品住房,办证契税补贴如何申领?
该条内容为普惠政策,凡2024年5月1日前购买我区新建商品住房,并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证的,均可享受本条政策补贴。办证契税补贴遵循先缴后补原则,购房人(家庭)正常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证后,实名登录“安居链”APP,点击“房展会专区”在“一区一策”江岸区版块“惠民购房补贴”进行申领,按照要求上传家庭成员信息、契税完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购房人本人银行卡、个人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影像件。9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进行资料审核工作,审核通过60个工作日内,契税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至购房人银行卡。
2. 问: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江岸区新建商品住房,办证后契税补贴如何申领?
3. 问:补贴额度是多少?面积按什么标准判定?
2024年5月1日前购买江岸区新建商品住房,202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证的,不论房屋套数、面积,统一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30%给予补助;202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江岸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房屋面积90㎡以下的(包含90㎡),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100%给予补助;购买房屋面积超过90㎡,不超过144㎡的(包含144㎡),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补助;购买房屋面积超过144㎡的,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30%给予补助。
三、高层次人才补贴相关政策解读
1. 问:高层次人才如何认定?
2. 问:高层次人才补贴如何申领?
购房人(家庭)通过认定后,凭借认定结果及购房优惠补贴电子券,对接区域内在建在售项目销售人员,直接从购房款项中抵扣对应的补贴金额。购房人(家庭)需与开发企业签订《确认书》,《确认书》中明确补贴金额已通过抵扣购房款的形式发放,由购房人签名和开发企业盖章确认。
3. 问:电子券有效期?购房家庭多人符合高层次人才标准,可否叠加使用?
电子券使用日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房家庭多人符合标准,按补贴优惠金额高者抵扣,电子券不可叠加或拆分使用。
4. 问:2024年6月1日后,政策实施细则发布前,已购买江岸区新建商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补贴如何申领?
购房人(家庭)满足高层次人才补贴申领条件,2024年6月1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但在政策实施细则发布前已与开发企业完成合同签订、贷款申请等步骤。针对此类情况,购房人(家庭)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可在“安居链”APP线上补充高层次人才补贴认定,领取到对应额度的补贴电子券后,联系所购项目工作人员核销电子券并登记购房信息,活动结束后由开发企业向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区房管部门核定后集中发放。
四、以旧换新政策解读
1. 问:以旧换新补贴如何申领?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针对出售在江岸区内的自有存量住房,且在江岸区内购买新房的个人(家庭),对其出售自有存量住房已缴纳的契税予以全额补助。该项补贴遵循先缴后补原则,购房人(家庭)实名登录“安居链”APP,点击“房展会专区”在“一区一策”江岸区版块“以旧换新补贴”进行申领,按照要求上传家庭成员信息、旧房契税完税材料、旧房不动产权证书、新房购入合同、购房人本人银行卡、个人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影像件。9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进行资料审核工作,审核通过60个工作日内,契税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至购房人银行卡。
2. 问:以旧换新政策范围涵盖哪些新房项目?
本项补贴政策中,需要购房人出售的旧房、购入的新房均在江岸区域内,目前江岸区在建在售项目均符合补贴申请要求。
3. 问:以旧换新购入新房可以享受什么优惠?
部分项目针对以旧换新购房群体制定了购房优惠补贴,具体可咨询意向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人员。
五、企业购买商办类房屋政策解读
1. 问:企业购买商办类房屋补贴如何申领?
2. 问:不是江岸区的企业可以申领么?
对其他企业购买江岸区内商办类新建商品房,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的,在工商注册及税务关系登记在江岸区后,享受同等待遇。
六、其他问题解读
1. 问:“岸七条”政策与武汉市新“汉十条”政策可以叠加使用么?
两项政策可叠加使用,分别按照各自的补贴实施办法申请并上传所需资料,通过有关部门核定后发放相应补贴。
2. 问:“岸七条”中“以上相关购房补助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如何理解?
同一购房人(家庭)仅可申请的一项“岸七条”政策补助,不可重复申领。如存在重复申领现象,有关部门核实后,针对该购房人(家庭)申请的多套补贴项目就高不就低发放对应补贴。
3. 问:如何理解政策表述中的“江岸区内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政策规定时间段内,购房人(家庭)在江岸区购买的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对应补贴。本次补贴对购房人(家庭)前期房屋套数不做认定,如购房人(家庭)在规定时间段内购买多套江岸区新建商品住房,仅第一套可享受本次补贴。
4. 问:以什么来判定“岸七条”中有关政策的时间段、面积区间等标准?
2024年5月1日前购买江岸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购房人(家庭),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间判定;2024年5月1日后购买江岸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购房人(家庭),按签订规范购房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的时间判定;需以面积判断补贴额度的购房人(家庭),按购房合同上标注的房屋面积为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