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酒=吊销驾照+刑事追责!酒驾肇事敲响安全警钟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6-03-04 07:57

近日,王某某架驶车牌号为贵G****1小型汽车,从安顺市镇宁县外环路方向往镇宁县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镇宁自治县新客车站红绿灯路口处时,与陈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贵G****0小型汽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后

陈某某下车与王某某交涉时

闻到驾驶人王某某身上有浓烈的酒气

随即报警

镇宁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对王某某进行酒精检测并依法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 140.40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造成交通事故。

最后,民警依法判定当事人王某某负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陈某某无责任。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司法鉴定结果为140.40mg/100ml,符合醉驾标准,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王某某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同时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贵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抱着侥幸心理逾越法律红线

终将自食苦果

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

还会给自己、家人、他人

造成不可估量的身心伤害

清醒认识酒、醉驾的危害

文明守法 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