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B****7号驾驶人,你已被大数据“盯上”!
近日,六盘水公安交警通过精准布控、多警联动,成功查处一起严重交通违法,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2月2日,六盘水市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一辆贵B****7号车辆状态为“已报废”的面包车在胜境大道行驶。

接到指令后,民警积极联合辖区派出所根据车辆行驶路线在红果火车站附近的通达路成功将其拦截。

据了解,该车已经有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询问过程中,驾驶人李某承认其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向驾驶人阐述了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违法性、危害性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依法扣留车辆。

最终,在民警的监督下,驾驶人同意对贵B****7车辆进行解体报废处理。
关于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
车辆强制报废标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1.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2.违法行为多
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司机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甚至会出现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3.车辆肇事无保障
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理赔,易引发矛盾纠纷。
贵州交警提醒
各位驾驶人一定要按照规定
对车辆进行审验检查
如果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
应及时到车管部门进行报废
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
驾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
报废车辆“驶”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