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小贴士|写错一个字,损失一套房?

百姓楼事 | 2021-09-23 14:30

上海的小张准备购房

看中一套房之后就立马签了合同

谁知过了没多久他被告知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

原因竟是购房手续中写错了一个字

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小张购房时首先支付了54万的首付款,剩下的尾款准备办理公积金贷款。就在他满怀憧憬新家的幸福模样时,却被公积金中心告知贷款无法办理,原来就是因为购房文件中的小张姓名的“赟”字与身份证上的一个是繁体一个是简体,故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

正因如此,小张与这套心仪的房子也失之交臂了。小张主张让房开商退还首付款,并赔偿30万元的损失。那么对于这个乌龙事件,责任究竟在谁呢?

律师解释,因写错名字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是合理合法的。至于他要追究损失,法律认为他本身也是过错方,因为身份证号和名字具有相应的唯一性,本人对这个情况应当是清楚的。

无论是合同的打印还是订立,小张都没有使用身份证上的名字,他本身是存在过错的,因此他追究赔偿在法律上得到支持的可能性很小。律师提醒,在进行大宗物品采购时,例如房子、车辆等,一定要使用身份证上的名字,切不可使用便名、艺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