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酒后“挪车”被查?直呼“好冤枉”?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11-06 10:04
近日,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环城路味道餐馆路段设卡查辑酒驾,0时53分许,一辆小轿车临近卡点时远远停在路边,民警上前例行检查。
交流中驾驶员言辞闪烁,且浑身酒气!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刘某某此时却嘴硬强调,他只是“挪车”。针对刘某某“挪车”的说辞,民警通过仔细调查和询问,依理依法打破其侥幸心理。
原来,当晚刘某某与朋友在万绿城酒店路段喝酒吃饭,饭后就驾车到了环城路味道餐馆路段的查缉卡点,经核查,查缉点与就餐的餐馆之间仅仅300米,沿途有多个停车场可以停车,刘某某“挪车”的说法显然站不住脚。

最终,民警依法对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将继续严查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请大家不要心存侥幸,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