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贵州交通广播,毕节交警 | 2025-03-15 16:40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相关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予以吊销,并公告作废。
附:机动车驾驶证吊销名单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5年3月13日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相关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予以吊销,并公告作废。
附:机动车驾驶证吊销名单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5年3月13日
编辑: 黎媛媛 责编: 黄江北 编审: 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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