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贵阳房地产,新政策出台!

动静房产 | 2024-07-19 11:57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发布《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分别为发放购房消费券、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公积金贷款支持、全面推行“带押过户”、强化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丰富多元化产品供给、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化、推进项目风险化解、推进存量土地去化、落实“白名单”政策、降低企业开发成本,共二十条措施。具体如下:

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重大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部署要求,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发放购房消费券

1.对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居民家庭,购房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到属地政府(管委会)指定单位申领消费券。各区(市、县)、开发区按照实际缴纳契税的50%为标准发放消费券。消费券可定向用于家具厨卫、家电、家装以及商场超市等消费支出。

二、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2.搭建“以旧换新”活动平台,鼓励多方主体开展三方联动式、直接收购式“以旧换新”活动,行政主管部门为“以旧换新”提供便捷服务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参与“以旧换新”的置换群体予以一定的购房优惠。

三、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3.执行取消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政策,首套、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不低于15%、25%。

 四、加强公积金贷款支持

4.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房、二手房首付款;支持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限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灵活就业人员在补缴6个月公积金后即可申请贷款;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五、全面推行“带押过户”

5.为已抵押的二手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提供便捷服务。支持跨银行办理“带押过户”,探索“带押过户”业务全流程线上审批。

六、强化优质教育资源配置

6.鼓励企业配建学校并引入优质教育资源。配建的学前和义务教育学校总学位数超出项目自身需求的,超配的学位与属地协商后可抵扣相应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以资代建费,冲抵完毕仍有富余学位的,与属地协商处置。新建项目在预售前,由属地明确配套学校。

 七、丰富多元化产品供给

7.支持第四代住宅、避暑旅居、康养地产等改善性住房发展。对两层及以上通高的阳台不计入容积率。在景观、区位条件较好的城市郊区,住宅项目容积率可低于1.0;在交通、配套条件较好的区域,住宅项目建筑密度可高于43%。对高运量公交站点周边800米内新建商住项目,公益性公建配套设施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车位可按住宅0.7个/户、商业1个/300平方米设置。

 八、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化

8.鼓励按照“以需定购”原则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加快推进未建成交付安置房清零。

9.支持非住宅存量用房,以栋或相对独立部分为单位,向属地政府申请改造为酒店式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新兴业态。

10.鼓励利用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发展科研、养老、文化等产业,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满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

11.支持企业购买存量公寓作为保障性住房。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及公积金政策适用时限以相关部门出台的文件为准。其他已出台文件内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贵安新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