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天行车要谨慎 开车变道须有“道”
贵州交通广播、毕节交警 | 2026-02-11 08:05
近日,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二大队二中队接指挥中心报警称:“在厦蓉高速下行1680公里600米处发生一起车辆碰撞事故,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受伤,请出警处置”。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高速二大队二中队路面巡逻民警立即联系双方驾驶员共同来到高速二大队二中队处理事故。

经过办案民警询问和调取小车行车记录仪视频后得知:当事人唐某驾驶渝A72***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厦蓉高速四川往毕节方向慢车道行驶,当行经事故发生点时,由于事发路段有雾,能见度较低且驾驶员唐某同车道前方有一大货车正在行驶,于是唐某想变道至快车道行驶,在变更车道时没注意观察左侧快车道正常行驶由王某驾驶贵BFB***号小型普通客车,最终导致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左后侧刮碰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右前侧的交通事故。行车记录仪刚好完整记录了事故发生过程,所幸车上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最终,办案民警认定唐某因违法变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毕节公安交警提醒:
冬季属于团雾的高发季节
驾驶员应及时关注交管部门
以及地图软件公布的路况预警信息
尽量避免在团雾高发的时段行车
发生事故
请时刻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