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美丽贵州法治根基!贵州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各项准备工作

贵州广播电视台三农事业部 | 2026-08-13 10:56

今日,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顺利落地施行,贵州省紧扣国家生态文明先行区、实验区定位,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统筹部署下,省生态环境厅聚焦主责、精准发力,从学法普法、制度完善、执法规范、生态修复等多维度扎实推进各项筹备工作,以完备法治体系筑牢美丽贵州生态根基,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高质量发展赋动能。

据悉,《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成果。作为生态优势突出的省份,优良生态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实施,将为贵州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美丽贵州建设、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提供系统完备、统一权威的法治保障。

据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陈松介绍,《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对贵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深远且重大的意义。该法典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有效路径,更是依托生态优势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举措,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法律体系具有重要助推作用。同时,法典从政治站位、治理理念、工作目标、监管举措四个维度,对生态环境工作提出全新标准,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统筹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聚焦油烟、噪声、恶臭等民生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行差异化、精准化管控,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质效。

自《生态环境法典》颁布以来,省生态环境厅锚定落地见效目标,聚焦五大重点任务,全方位、多层次推进实施筹备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细、走深走实。

深耕全员学习培训,筑牢依法履职根基。省生态环境厅党委第一时间部署专题学习,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将《生态环境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和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通过专家辅导、公益讲堂、案例研讨、线上线下实训等多元形式,开展全覆盖、系统化学习,同时积极推动法典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体系。各市(州)同步跟进,黔东南州实现系统学习全覆盖,六盘水、铜仁等地常态化开展专题研学,持续提升全省生态环境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监管、依法履职的专业能力。

抓实法规制度清理,保障法治衔接统一。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贵州有序推进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25件地方性法规修改决定已于2026年7月29日审议通过,将与《生态环境法典》同步施行。同时,全省全面梳理71件省级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分类推进修订、废止工作,稳步开展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清理与制修订。明确自8月15日起,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规范性文件与法典规定不一致的,统一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推进执法规范建设,提升依法治理水平。聚焦行政执法全链条规范化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出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环评与排污许可等系列执法工作指引,覆盖核心执法事项。同步修订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理整治行政执法委托事项,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厘清执法权限,全面适配法典实施后的执法新标准、新要求,推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拓宽全域普法维度,营造全民守法氛围。贵州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依托官方新媒体矩阵持续推送法典解读、普法短剧、线上直播等优质内容,精心谋划“‘典’亮绿水青山 共筑生态黔程”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因地制宜丰富宣传载体,通过开设线上普法专栏、制作科普图解、社区宣讲、校园普法、法企联动等形式拓宽传播渠道。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服务,精准解读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生态环境法律风险,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守护生态的良好格局。

深化损害赔偿改革,强化生态修复实效。依托全国首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优势,贵州持续深化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目前已建立25项配套制度,多项改革经验获国家推广。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13件,赔偿总金额达11.24亿元,息烽大鹰田非法倾倒废渣案等一批案例入选全国典型生态司法案例。接下来,贵州将加快出台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完善生态损害鉴定评估体系,推广智能评估系统,着力破解“鉴定难、鉴定贵”痛点,全面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法治理念。

法治护航生态,实干守护青山。下一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落实,持续完善配套规范性文件,健全跨部门协同治理、区域流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治理现代化水平,让生态法治权威落地生根,持续筑牢美丽贵州法治屏障,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