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报名 | “重走长征路,羽协锦屏行” 2025年贵州省锦羽系列羽毛球邀请赛

一、赛事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贵州省体育局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主办单位:锦屏县人民政府贵州羽毛球协会
协办单位:所有参赛的省级羽毛球协会锦屏县羽毛球协会
承办单位:贵州省茗冠文体旅游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贵州亚狮龙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5-8日(其中5日报到,6-7日比赛,8日离会)
地点: 锦屏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三、比赛项目
五场制混合团体赛:90+混双、110+男双、女双、90+男双、110+混双
注:参赛运动员年龄以1960年1月1日-1990年12月31日为限。
四、参赛资格
(一)项目要求
1. 运动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65周岁之间,所有项目的年龄限制均以年份为准(1月1日-12月31日)。
2. 年龄相加要求:以90+男双为例,两人年龄之和≥90岁,以此类推。
3. 专业运动员须退役8年以上。
4. 各羽协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可直接报名参赛,不受年龄和专业限制。
(二)参赛意外责任
患有影响运动的疾病者不能参赛。如比赛期间发生除运动损伤外的意外事故等,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比赛期间主办方提供现场急救服务以应对运动员身体上的突发状况,但是不再对后续治疗负责。
(三)对虚假身份的处罚
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参加相应年龄段的比赛,以虚假身份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三年内禁止参加贵州省羽毛球协会赛事;比赛期间如发现所属组别与年龄不符合者,即刻取消该队员及所属团队的参赛资格,相关个人及团队本次比赛所有成绩作废。
(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最终由本赛事组委会决定。
五、参赛要求
(一)运动队报名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以及深圳特区羽毛球协会名义进行。一个协会限报1支队伍,命名格式为“**省羽毛球协会**队”。
(二)限报12队(以报名成功为准,报满为止),以各省羽毛球协会为单位进行报名。
(三)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不超过12名运动员,若领队和教练员符合参赛要求可允许参赛,但必须体现在运动员名单中。
(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如果一名运动员在本次比赛期间先后代表不同队伍参赛,组委会将取消其个人参赛资格,由其代表的所有参赛队伍成绩全部作废。
(五)所有运动员都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或国家网证平台电子身份证)报名与参赛。每场比赛前裁判员将现场查验,不能出示比赛要求的有效证件的按照弃权处理;如发现隐瞒、伪造个人信息或冒名顶替的情况,将取消相关运动员比赛资格,本次比赛已有成绩作废。
(六)报名截止后,所有参赛运动员名单将在参赛群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受参赛人(以报名为准)举报监督,举报人必须是参赛运动员,必须实名,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口头举报视为无效。举报方提交的材料如不能直接证明其所举报事项的有效性,则视为无效。运动员最终参赛资格由组委会认定,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举报。
(七)各参赛队须为参赛运动员(含领队、教练)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八)参赛运动员须亲笔签署《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详见附件2。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2023年《羽毛球竞赛规则》(本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赛制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须打满五场,出场顺序为:90+混双—110+男双—女双—90+男双—110+混双。第二阶段淘汰赛,五场三胜制,先胜三场者为胜,剩余场次不再进行比赛,第二阶段出场顺序重新抽签。在一次团体赛中,一名运动员只能出场一次,不允许兼项。
(三)计分方法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每场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每局21分,20平后,先到21分者获胜。决胜局11分交换场区。
(四)交换名单:每场团体比赛开始前30分钟,参赛双方到编排组交换出场名单,名单一经交换不得更改。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未交换名单者以及单场比赛超过5分钟点名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五)根据报名人数,主办方有权调整竞赛办法。
(六)本次比赛不设种子,随机抽签分组。比赛采用一次性抽签。
(七)裁判长根据比赛进程有权调整比赛时间及场地。
(八)参赛运动员如遇连场可给予适当休息时间(第一阶段休息5分钟,第二阶段休息10分钟,以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
七、弃权、申诉
(一)弃权:团体出场名单提交晚于规定时间10分钟的,判该场团体赛弃权。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为确保公平竞赛,小组赛执行“一弃全弃”原则,任一轮次比赛整个团体直接弃权的,将被取消整体参赛资格,其成绩作废,不参与小组排名计算。
(二)申诉: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与赛场秩序。有异议时,运动员应在下一个回合开始前向裁判员提出申诉;现场教练员如需申诉,也必须在下一个回合开始前,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提出申诉。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运动员或俱乐部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运动员或俱乐部罢赛的情况,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三)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组委会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比赛用球、比赛服装
比赛用球:亚狮龙4号比赛服装:团体赛运动员须统一穿着颜色一致、款式接近的队服出场。
九、名次与奖励
本次比赛决出1-4名,5-8名并列,9-16名并列,具体奖励如下:
冠军:16000元+出厂价购买亚狮龙羽毛球联名球“锦羽”30箱
亚军:10000元+出厂价购买锦羽三号羽毛球20箱
季军:8000元+出厂价购买锦羽三号羽毛球15箱
殿军:6000元+出厂价购买锦羽三号羽毛球10箱
并列第五名(四个队伍):4000元+出厂价购买锦羽三号羽毛球10箱
第九至十二名:3000元+出厂价购买锦羽三号羽毛球10箱
十、报名方式
(一)各代表队下载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成后联系赛事负责人:李汉华 18664536677,报名表以“代表队名称”命名。
(二)各参赛队需在报名成功后缴纳参赛保证金1000元/队,完赛后原路退还。
(三)一经报名、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教练员或领队进参赛群。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比赛,一律不予退费。
(四)比赛期间(2025年12月5-8日)各参赛队食宿由组委会统一提供,路费自理。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18:00
十一、仲裁委员会与技术官员
(一)仲裁委员会
比赛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贵州省羽毛球协会选派(名单另发)。
(二)技术官员裁判长、编排长、裁判员由贵州省羽毛球协会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主办方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来源:贵州省羽毛球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