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布 油气管网设施有了“畅行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10月16日对外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首次从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这将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促进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

新发布的《监管办法》 首先是规范公平开放服务流程,明确多维度服务标准。从用户注册、服务申请、容量分配到合同签订与履行,构建了油气管网设施服务全链条机制。同时创新性地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既满足企业使用管网设施信息需求,又兼顾国家能源安全和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明确运营企业的9种违规情形和用户的5种违规行为,赋予相关能源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处罚措施,形成中央与地方协同发力的监管格局。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陈守海:《监管办法》的出台,相当于有了一张油气管网的“畅行证”,能够让更多来源的石油和天然气,尤其是天然气,比如进口LNG(液化天然气)、煤制气、煤层气、零散气等上游资源全面进入干线管网,打破少数油气企业的垄断,促进更多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和进口环节,从而提高我国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监管办法》首次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进行权威定义,明确了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的主体范围,促进“全国一张网”加快形成。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陈守海:预计到今年底,中小用户输送量占比将从国家管网集团成立之初的2.1%增长至11%,下游市场竞争将更加活跃,有效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