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律师风采录|屈超勇:以匠心铸公正 用耐心护民心

【人物简介】屈超勇,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重庆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至今已担任过两届贵阳市律师协会会长、一届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现担任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和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副监事长,贵州博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贵阳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曾荣获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贵州省优秀律师、贵州省人民满意律师、贵阳市优秀律师、贵阳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等荣誉称号。曾担任贵州省首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贵州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贵州省法学会常务理事、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外导师。三十余年的律师执业经历,屈超勇律师代理过大量有影响的民商事案件,具有丰富的法学实践经验。
【访谈背景】从律所到律协,从公益法律服务的第一线到仲裁席,三十余年来,屈超勇律师的法治实践始终围绕“为民”二字展开。他投身公益服务,传递法治温度;坚守仲裁公正,守护司法底线;推动律协改革,焕发行业活力。本期专访,让我们走近屈超勇律师,探寻他在法律领域的深耕之路与深刻思考。
◆ 公益初心:“先倾听再回应,要通过倾听走进群众心里”
记者:“2000年打拐第一案”作为当时全国涉案数最多、影响最大的打拐案件,您被指派为该案首犯辩护,这个过程中有没有让您印象特别深刻的瞬间?在您看来,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其最深层的价值是什么?
屈超勇:这个案件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尤其是首犯在最后陈述中认罪认罚后,感谢政府指派律师给他“求情”,当然“求情”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律师履行法律援助的深层价值,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其实就像医生救死扶伤不分对象,律师法律援助不论受援人的身份、罪行,始终平等对待每一受援人。最终通过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之光照到每一个人,哪怕罪行严重者,也能在法治框架内获公正对待。
屈超勇律师参加宪法宣传活动为群众普法旧照
记者:您长期在政府、法院、公安厅担任涉法涉诉信访律师,在面对情绪激动的上访群众时,有哪些独特的沟通技巧能有效疏导情绪、化解矛盾?
屈超勇:谈不上“独特技巧”,核心是 “先倾听,再回应”。上访群众揣着委屈和期待,情绪激动多是怕诉求没人听。我在信访工作中,遇到过非常多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但仔细听就会发现他们只是想被重视。所以第一步要耐着性子听透诉求,让他们感受到“有人认真待我”,情绪自然消一半。等其冷静后,再用通俗语言讲法律、举案例、给建议。律师的专业优势,就是要建立在“走进群众心里”的基础上。
屈超勇律师任市律协会长时期与副会长宋迅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旧照
记者:结合您的工作经验,您认为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对律师职业发展有哪些实际益处?
屈超勇:益处远大于表面付出的时间、精力等成本,核心是帮律师扎根社会、理解需求。比如我在修文县凉井村当村居法律顾问时,去田间地头听农民讲务工难处、邻里矛盾,这些真实场景比案例更懂基层。公益法律服务是律师“走出办公室、了解真社会”的途径,能反哺业务能力,之后处理民商事案件时,能更快抓住核心矛盾,提出更贴合实际的方案。这是公益带来的隐性成长,也是律师提升职业素养的重要途径。
屈超勇律师到贵阳市修文县凉井村
履行村居法律顾问职责旧照
◆ 仲裁匠心:“没有秘密武器,就是把基础工作做扎实”
记者:您既是资深律师,又是优秀仲裁员。 律师以代理人身份参与仲裁,最应守住哪条“金线”?
屈超勇:我在担任贵阳仲裁委员会委员前,曾经代理过仲裁案件。要以事实为根基、法律为依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偏离程序公正、不违背实质正义,更不滥用专业破坏仲裁公信力。这条“金线”是衔接当事人权益与仲裁公信力的核心:一来仲裁“一裁终局”,需扎实梳理证据、厘清事实;二来对有调解基础的案件,配合梳理焦点、推动调解;三来要如实陈述、规范举证,让当事人感受仲裁的严谨公正。
屈超勇律师在某案中为当事人梳理法律细节
记者:您承办的数百件仲裁案无一被撤销或不予执行,背后有哪些原则和做法?
屈超勇:没有“秘密武器”,就是把基础工作做扎实。核心是遵循“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公平合理”的仲裁要求,关键做法有三:一是耐心听取双方意见,不遗漏关键诉求;二是优先调解,有条件就引导双方在查清事实、明确法律后果的前提下和解;三是裁决书充分说理,把事实依据、法律适用讲透,让当事人懂裁决逻辑。本质上就是守住“公道正派”底线,避免程序与实体疏漏。
屈超勇律师研究仲裁规则
记者:结合您的经验,如何建立仲裁机构与律师协会之间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实现仲裁与律师行业的良性互动?
屈超勇:结合贵州实际,律协与仲裁机构的常态化协作可从三方面推进:一是定期交流,律协可与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定期联合开展活动,像是座谈会,沟通工作中的问题与需求。二是培训资源整合,将仲裁制度纳入实习律师培训,我曾多次为实习律师讲解仲裁法律制度,帮助年轻律师尽早熟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避免因不了解仲裁程序影响当事人权益。
◆ 行业革新:“改革是集体智慧结晶,离不开多方支持与会员参与”
记者:您任贵阳市律师协会会长时,率先推行律师代表常任制、设立监事会,推动这些改革的初衷是什么?如何落地见效?
屈超勇:改革是基于行业实践的渐进探索,是集体智慧结晶,离不开多方支持与会员参与。此前协会成立近10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人数有了一定的规模,无自身章程,法人治理结构需完善。落地见效则是靠四方合力:一是前两届律协团队在行业自律管理中打下的基础;二是学习他省经验,结合实际拟章程草案;三是改革思路获主管单位贵阳市司法局与登记机关贵阳市民政局的支持;四是明确机制,会员代表大会为协会的权力机关,理事会等为执行机关,监事会为协会常设监督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律师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让会员全程监督。
2016年屈超勇律师在人民大会堂
参加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旧照
记者:您在培养年轻律师、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和计划?
屈超勇:针对年轻律师占比攀升的特点,重点从“搭平台、树标杆、强赋能”入手:设“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统筹青年律师业务提升与职业教育;首评“新秀律师”,聚焦执业3年年轻律师,树立行业标杆;借力全国律协“百千千工程”,动员贵州律师赴东部律所实习锻炼。推动行业发展方面,2015年主办“跨越2015律师发展贵阳对话”全国论坛,首次将贵阳律协与贵阳律师推向全国;设“律师事业发展委员会”,为行业规划方向。
记者:结合您的经验,您认为律师行业在服务法治贵州建设中的优势是什么?
屈超勇:可总结为三点:一是职业优势,律师受过专业训练、立场中立,不代表公权力,处理问题相对客观;二是专业优势,律师可围绕经济社会需求,为政府、企业、群众提供精准法律建议,助力法治决策与风险防范;三是实践优势,律师服务覆盖各阶层,能精准把握基层法治需求,在法律援助、信访调解等基层实践中,更贴合实际解决问题,为法治贵州建设提供接地气的支撑。
屈超勇律师到贵阳市某律所调研党建工作旧照
◆ 采访札记
在屈超勇律师看来,真正的法律人,既要精通法条之术,更要坚守为民之心。让法律走出书本,走进生活;让正义不仅写在纸面,更照进人心。
面对青年律师,他恳切寄语:要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职业根基,既要脚踏实地深耕专业、锤炼本领,在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与实践历练中不断成长;更要摒弃浮躁、着眼长远,将个人事业与国家大政方针同频共振,恪守职业道德与纪律。
如今依旧伏案埋首法律事务的屈超勇律师
卅载执业路漫漫,屈超勇律师始终以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为舵,以对法治的忠诚为帆。如今屈超勇律师仍担任着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监事会副监事长,他始终以党员标准践行使命,将“人民律师”的定位深植于心,在法治贵州建设浪潮中扛起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