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00元,行拘15日,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贵州交通广播、安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2026-02-28 10:58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驾驶是大忌
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
更是不能触碰的红线

2026年1月29日上午,普定交警在安顺市普定县夜郎湖路星博国际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工作。9时44分许,付某驾驶的贵F0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被民警拦下进行检查。

在询问时,民警闻到了一股酒气,随即对付某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过程中,付某不配合,企图通过深呼吸、不吹气等方式逃避检查,被民警多次严正告知其配合检查,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眼见无法逃避,付某才不得不配合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2mg/100ml,且经核实,付某所驾车辆使用性质为营运,此次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付某告诉民警:自己昨晚在聚会时喝了酒,平时自己的酒量大,没想到今天早上测出来还有这么高。

最终,民警依法对付某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