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来了!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深化全民阅读和“典耀中华”主题读书活动,依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函〔2026〕1号)要求,我省将举办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贵州赛区初复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主题
赓续文脉,典耀中华
大赛赛项
本届大赛分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各赛项实施方案见附件。
赛项组织
(一)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贵州赛区相关赛项初赛由省教育厅组织。诵读大赛、讲解大赛由贵州师范大学承办,书写大赛由贵州师范学院承办,篆刻大赛由贵州民族大学承办。
(二)比赛成立贵州赛区组委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省组委会主任由省教育厅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省语专委责任单位等在内的大赛组织和承办单位。省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民语处,负责大赛的全面统筹工作。各分赛项承办单位设立执委会,负责贵州赛区相关赛项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三)为扩大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影响力,充分激发社会大众的参赛热情,提升我省广大青少年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激发大家对中华经典的热爱,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各赛项承办单位应积极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精心组织,遴选出优秀作品入围全国复赛和决赛。
赛程安排
(一)各赛项贵州赛区初复赛时间见附件。
参赛者根据赛项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报名参赛。各分赛项执委会组织赛事评审,完成贵州赛区比赛的相关工作。
(二)全国决赛:2026年8月至9月
省级优秀作品将被推荐至教育部、国家语委主办的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参赛选手根据赛事承办方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确定决赛获奖名单后,参赛者可通过赛事官网查看和下载证书。
(三)获奖作品展示:2026年10月至12月
教育部、国家语委、省教育厅将根据具体情况,对获奖作品通过电视节目、展演、展览等形式进行宣传展示。
奖项设置
贵州赛区各赛项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各奖项奖励对象、选拔方式和数量按大赛相关制度执行。
其他事项
(一)省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贵州赛区相关赛项初赛工作,各赛项承办单位负责赛项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应积极配合各赛项承办单位,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既要保证作品的数量更要关注作品的质量,力争在全国取得好成绩。
(二)各赛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相关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办赛。要整合相关资源,提高赛事质量。分赛项执委会成员名单、评审专家组名单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各赛项承办单位在比赛结束后要尽快对大赛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三)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自愿参与。各相关单位和组织机构不得借赛事名义向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所需经费由各单位按相关规定列支。
(四)大赛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群众参加。
(五)参赛信息须依据大赛官网提示,准确、规范填写。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作品及作品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
(六)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往年已参加该比赛并获奖的各类作品不得再参加本次比赛。
(七)省组委会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辅导等工作。任何机构或社会组织不得以本次比赛名义开展相关活动。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鲁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285464、0851-85286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