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取消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近日,省人民政府对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取消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贵阳市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贵阳市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贵阳市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取消瓮安县猴场镇桐木水库、长顺县长寨街道生联村塘坊龙潭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原则同意取消瓮安县猴场镇桐木水库、长顺县长寨街道生联村塘坊龙潭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黔南自治州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黔南自治州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黔南自治州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取消余庆县敖溪镇什字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原则同意取消余庆县敖溪镇什字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遵义市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遵义市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遵义市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取消毕节市威宁自治县斗古镇绿荫塘、双山新区响水乡新基村新基河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原则同意取消毕节市威宁自治县斗古镇绿荫塘、双山新区响水乡新基村新基河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毕节市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毕节市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毕节市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