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胡方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 2026-03-06 16:53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胡方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胡方燕同志挂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黄  超同志挂任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龙泽惠同志正式任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任正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4年12月起计算;

高庆富同志正式任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4年12月起计算;

邓成燕同志正式任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4年12月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