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小课堂丨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百姓就业 | 2024-10-26 01:3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试用期期限,但变更后的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期限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