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请律师 | 公共平台无故多出停车位 业主收房难接受
动静原创 | 2021-10-18 15:43



《家园》栏目热心观众给我们打来热线反映,他们在收房前发现共平台上突然多出了购房时并没提及过的停车位,与房开商承诺的人车分流并不一致,同时绿化面积也与宣传图册有所出入,请问该情况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面对这样的问题,应当怎样维权?我们请到的是贵州华顿律师事务所的陈磊律师,为我们做出解答。
首先要看规划的情况,如果说在前期房开以及规划部门,已经将公共平台的车位纳入到规划的范围之内,那就是合法有效的,至于和业主之间签合同之前是否告知,是否有虚假的宣传,这个需要举证来证明。基于现在的情况,如果说车位是在规划之类,业主要想变更规划,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将要进行一个投票,超过2/3以上的业主不同意,在公共平台设置相应的车位,要变更规划,那才可以将车位取缔。所以在业主购买房屋签定合同之前,应当充分的了解该楼盘的相关规划等等信息,谨慎签约,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涉及到房开商,在前期销售过程当中,出现了有虚假虚构的宣传,在此业主应当保存相应的证据,为今后的维权打下基础,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