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引领“富矿精开”,贵州专题研讨共绘矿产资源开发新图景
10月10日,“新矿法实施背景下贵州‘富矿精开’的法治问题与对策”研讨会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举行。百余位来自法学界、政府部门及高校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为贵州“富矿精开”战略注入坚实的法治内核。省政协原副主席武鸿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占霞等出席并见证“矿业法治研究基地”签约并授牌。

今年7月1日起,《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在国家颁布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后,全国出台的首部矿产资源地方性配套法规,标志着贵州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重要一步。此次研讨会主题紧扣新矿法实施与“富矿精开”的法治保障,集各家之言,集思广益形成针对性课题供各级党委政府参考,兼具鲜明的时代意义与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
在专题研讨环节,专家学者们聚焦七大核心议题:贵州省矿产资源家底现状、矿产资源权属制度、规划与保护协同机制、勘查开采规范作业、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体系构建,以及新矿法配套制度的完善。代表们紧密结合贵州实际,剖析当前法治实践中的难点、堵点,贡献了一系列兼具前瞻性与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富矿精开”持续输送法治动能。

会议明确指出,新矿法之“新”必须与贵州“富矿精开”之“精”深度融合,通过系统性的法治建设,将法律原则转化为可执行的具体规则,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效能充分释放。
“贵州推进‘富矿精开’,关键在于破解资源低效开发、环境压力加大、产业链条较短及利益分配不均等现实困境。”贵州大学法学院阮志群副教授认为,法治是划定开发红线、稳定市场预期的根本保障,必须健全法规体系、强化严格执法与司法保障,织密矿产资源保护的法治网络。求解之道在于筑牢法治根基——立法环节须明确绿色开采与科技增值的刚性要求;监管环节要严厉打击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补偿机制需不断完善,推动矿区社区共享发展红利,最终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经济效益与社会公平的多维统一。

贵州省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吴德恩指出,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有效汇聚了省内外法治智慧,清晰了法律实施路径,为贵州扎实推进“富矿精开”战略,将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提供了坚实而有力的法治支撑。
中国企业联合会维权工委委员、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毕健在总结中表示,本次研讨会成果丰硕。他强调,法治是推进矿产资源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依托,应以新矿法实施为契机,全方位强化法治支撑;加速配套法规建设,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生态修复等细则;推动执法与司法高效协同,提升执法效能与司法保障水平;深化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法治智慧与矿业实践紧密结合,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贵州经验”。
此次研讨会由贵州省法学会、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指导,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省矿业协会以及多地市法学会联合主办,贵达律师事务所等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