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贵州省作家协会关于开展“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的通知

贵州省作家协会 | 2026-05-01 10:47

各市(州)广电局、作家协会,贵州省网络作家协会,各有关文化事业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及广大作家、影视创作爱好者: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作家协会共同主办的“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要求,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作家协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剧本征集和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点围绕“剧美中国”精品创作计划五大方向,面向广大创作者和机构,开展征集推荐和评审,择优对接影视资源:

  (一)聚焦传统文化方向。立足贵州“四大文化工程”,推动贵州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赓续中华文脉。

  (二)聚焦革命军事方向。立足贵州长征历史事件、历史遗迹、英雄人物和精神内涵等红色资源,传承光荣传统,弘扬革命文化,把革命先辈开创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三)聚焦法治安全方向。刻画政法国安战线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艺术化诠释法治精神,影像化展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历程。

  (四)聚焦人间烟火方向。紧扣贵州地域特色,民族风情、非遗传承等,用心用情体会人民的冷暖幸福,表现人民的喜怒哀乐,讴歌人民的拼搏奋斗,滋养人民的精神生活。

  (五)聚焦改革创新方向。围绕贵州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基层治理等,展现“国之大者”,弘扬时代精神,书写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26年4月至11月10日

  初评时间:2026年11月11日至12月

  三、征集要求

  (一)参评作品须围绕传统文化、革命军事、法治安全、人间烟火、改革创新五大方向;征集剧本类型包括常规剧集和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

  (二)参评作品应为尚未进入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阶段的剧本;参评人或机构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如作品主要人物和情节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须进行特别标注和说明。

  四、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渠道

  (一)请各申报机构和个人在征集时间内,完整填写申请表并签字或盖章,扫描版PDF命名为“《剧名》—申请表—机构或个人名称—主题方向—剧本类型”。

  (二)完整剧本,由Word生成的PDF,文件命名为“《剧名》—剧本—机构或个人名称—主题方向—剧本类型”。

  (三)剧本封面标明剧名、申报机构或个人名称、主题方向、剧本类型等;内文标明目录、页码,标题加粗,正文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行距固定值30磅,每集或每部分开篇均另起一页。

  申报作品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gz_w1c@163.com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联系电话:杨智强,0851-85869103

  贵州省作家协会联系电话:杨贵友,0851-86833679

附件: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贵州省作家协会

2026年4月28日 

来源: 省作协组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