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小贴士 | 买房怎么才能不花冤枉钱

2020-08-01 13:42

去年7月,宋女士通过按揭贷款在观山湖区富力新天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就在她办完手续拿到备案合同时,却发现合同上的金额与她实际首付的情况不同——足足相差了11万。更让她困惑的是,房开公司开具了四张收据,其中却有两张收据分别盖的是营销公司和置业公司的公章。宋女士找到销售公司的罗经理才了解到,原来多出的这11万是被分销公司和代理公司当作佣金收入囊中了。明明自己亲身经历了所有程序,却还是被收取了高达11万的服务费,这其中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

鸟叔告诉记者,开发商在卖房子时,和营销公司达成了销售协议,再由营销公司向消费者销售房屋,就是所谓的中间商赚差价,这种情况被称为“包销”。那么面对市场上林林总总的销售渠道,消费者又该如何擦亮眼睛、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房子要达到销售的条件就必须要办销售许可证,许可证必须在销售现场做公示。你就可以看得到是谁办的销售许可证,然后你要和这家公司签购房合同,就不会出什么问题。”除了要看清签合同的主体,避免中间商赚差价以外,当你听到有人不断推荐低价房、特价房时,也要小心谨慎,切勿贸然下手。鸟叔对消费者有如下两点建议:

首先,不要从案场外的人员或者其他渠道了解房源信息;其次,签合同之前,不要交取任何的费用。

在交认购金时也要注意,支付“认购金”是和房开商签订主体为房开公司的认购书,或是和项目公司签订认购书,而不是签订所谓的团购协议、优惠协议、特价房协议等。“和其他中间的这种公司签,那可能就会有很多的风险。”鸟叔对记者说。

买房有风险,理财、自住皆需谨慎。但谨慎不是无谓的自我挣扎,而是在知晓风险的情况下去选择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规避掉风险。怎样买房才不花冤枉钱,你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