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获5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
新京报 | 2024-12-26 16:25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23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秀地产”)发布公告称,当天,公司与一家银行(下称“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的规限下提供5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
根据公告,上述融资将分两批拨款:第一批金额为1.5亿港元,第二批金额为3.5亿港元,第一批贷款的贷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计18个月,而第二批贷款的贷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计12个月。在满足融资协议订立的相关条款前提下,第二批贷款的贷款期将变为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计18个月。
另据公告披露,融资协议规定,倘若越秀地产的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越秀企业”)于该公司已发行的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直接或间接权益,或越秀企业不再是该公司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或越秀企业不再对该公司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
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协议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截至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已发行股份合共约44%。